我23歲,

和一個大我11歲的男人在一起。

 

其實交往的一開始,我真的是不知道他是有家室的人,

老實說雖然我有一些猜測,可是我不想去想太多,即使他有老婆了又怎麼樣呢?

以我的年輕和美貌,哪一點比不上他老婆呢?就算我真的陷入這段愛情,愛到難以自拔,我也有信心可以贏過他老婆,成為他的正牌妻子。

 

可是就在我知道他有兩個孩子之後,

我的心瞬間涼了,孩子?這算什麼?

 

知道有孩子以前,我覺得只要相愛,那麼就算結婚都可以離婚,

愛就是要和對的人在一起才有意義,才能感受到幸福的滋味,

這樣的想法讓我對於自己是否是第三者的身分感到毫不在意,

 

可是在知道他有兩個孩子以後,我開始不安;

我懼怕如果繼續在一起,我就要當兩個孩子的母親,

 

我才23歲阿!這樣的結果我怎麼可能會接受!

我決定和他攤牌,而他也很從容的告訴我他會放棄自己的家庭和我在一起,

然而,應該高興的我,在這一刻得到的卻不是滿足,也不是完全的勝利感,

我反而覺得失落,

 

為什麼我會喜歡上這樣一個男人呢?

 

 

當初會喜歡他,就是因為他的成熟穩重,

可是他現在的回答完全就是一個沒有任何責任感的任性男人,

在我眼中,他完全失去了魅力,我也開始明白原來我根本不愛他,

我享受的只是那種「我比他妻子還要受寵愛。」的優越感。

 

這樣的自己能找到真愛嗎?能真的獲得幸福嗎?

我不知道;但我還是離開了這個男人,至少我現在確認了─

 

原來我並不愛他,這就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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