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接法律諮詢的電話中,有一個女人是這樣說的:

「有辦法能讓那個背叛我的男人失去一切嗎?」

 

所以貼了上面這張腦補電話中的人物圖

她的故事沒有特別極端,一樣是丈夫有了外遇,而決定要離婚。

 

只是,離婚協議總是喬不攏,因為她認為,既然婚姻會破碎是對方外遇的錯,

那麼要讓自己簽下離婚證書放棄這段婚姻,自然就要用對方放棄所有的一切來換!

兩人間沒有孩子,剩下需要釐清的,自然就是財產了,

所以她問我,有沒有什麼辦法,可以讓對方一無所有?

 

我愣了愣,我想,除非是真的很極端的情況,不然就算是到法院打離婚訴訟,

法官也不太可能做出將財產都歸於一方的決定。

 

婚姻遠比愛情複雜的多、牽扯的深,

離婚後,孩子的扶養、財產的分配都是一個問題,

但是婚姻中即使是外遇的一方有過失,

不管個人合意離婚問題的話,

在法律上,離不離婚和財產如何分配完全是兩件事,不可混為一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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